由于地籍调查涉及许多方面的法规政策,各地区情况有不同的特殊性,同时地籍调查工作涉及不同专业,为使调查工作在行政管理、技术标准上统一,开展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前,应进行试点工作和技术培训,为顺利开展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提供技术准备。
(1)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可以发现本地区的特殊情况,根据技术规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当地情况的初始地籍调查规定。试点区的调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及技术设计书的有关要求实施,严把质量关,不断的总结经验。在试点获得一定经验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全面开展工作。城镇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开始前,作为试点应选择一个街道或1平方公里左右的调查范围为宜。试点区内地类应比较丰富,能反映当地的用地特点。
(2)技术培训
初始地籍调查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专业面广。因此在城镇初始地籍调查工作开始前,应对初始地籍调查工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地籍调查的技术规程和程序;熟悉掌握日常地籍调查技术和方法;能正确处理作业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培训方式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地作业应穿插进行,以便学员理解和掌握。应逐级培训,根据不同的行政区域,确定调查范围,采用从上级到下级逐步培训的方式。
培训内容: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有关确权的文件等,掌握地籍调查程序、内容和方法,仪器的操作技能和作业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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