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6]2号)安排,现将山西省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部门、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资格审核对象为参加山西省2016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二、审核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
2016年7月20日至7月26日(节假日不办公)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审核地点:
太原市迎泽街388号国际大厦106室;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电话0351-4192493。
三、审核所需材料
(一)《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份,由成绩合格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
(四)与报名时一致的同底版2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纸张规格均为A4;相关表格见附件。
四、审核注意事项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以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周期进行滚动管理,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全部科目成绩。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拒绝审核。
(三)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三年内禁制参加任何职业资格类考试。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五、审核依据标准
根据《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10号)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附件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附件2: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
附件3: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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