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长期以来一直是工程建设中困扰投资控制的关键问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工程主管部门、行政所属机关,对能否按概算完成工程很关注,而往往是工程到了关键时期,以前一直反映工程投资情况运行良好态势的统计报表,突然来了一个急转弯,投资快到了红线而工程还摸不到边。也有工程完了,一结算发现投资已超越了红线且还有大量的钱未支付,这才真正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要求重新核实,而结果还是一样,这时为时已晚。那么,问题的结症到底在哪里呢?
(1)缺乏一个专业统计组织及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特别是处于最基层的工程承包人,缺乏专职管理人员,有些承包人搞统计的是不懂技术的打字员。报表时,往往是监理催紧了随便填一张,交上去了事。驻地办也因业主没有要求设置专门人员,为了经济效益自然也是兼职的,统计工作只是副业,制报表时也就把承包人的数据简单地拼装起来,就这样一级传一级往上报。
(2)工程变更没有参照,变更多少无法确定,变更金额也就无法正确计算。故名思义是“变更”,就是应该有参照,对应于原设计或合同而言,但在设计图纸上许多工程就找不到对应工程的数量,或者设计上标明的数量,或合同的数量是这一大项目工程数量的总和。从而无法算出变更数额。
(3)统计的数量是对应于概算定额的这种分类是根据工程的用途来划分的,而合同清单数量则是根据工艺顺序或技术基本相似来分的,它们之间关系较为复杂,统计归口不同,许多数字难分别属于哪一项,易产生混乱。例如,立交桥的匝道的工程量合同上是跟主线放在一起的,特别是象匝道主线的路基土石方、路面的工程数量的确也很难分清,但是概预算中匝道却属于交叉工程。
(4)变更的范围十分广阔,大规模、牵涉面广的变更要计算它的变更金额工作量巨大、复杂。如广西钦州~防城港高速公路K42+000~K45+500路段因为原设计跨越K45+500处的铁路向K46的方向调运土石方11万m3,要设置临时叉道,铁路部门不同意,实际上是很难办到的,于是对K42~K45+500路段进行调整纵坡变更,这个变更的估价就很复杂。首先,土石方量要重新计算;其次,因标高提高,填方占地面积增大,地基为淤泥,故要增加软基处理费;第三,由于填土提高使涵洞长度增长,圆管和盖板要加强,要增加费用;第四,路基标高改变占地面积改变,要增加征地拆迁费用;第五,因为变更数量大,可能引起索赔。这么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能算清楚的,由此可见类似这样的变更,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项目就很多,计算起来相当麻烦,如没有完善的计算机系统和专职人员就无法估计变更。
(5)部分监理对FIDIC的管理还欠熟悉。许多监理指令没有文字依据,有许多变更指令只有技术变更,没有工程数量和估价的变更,或不够明确。如钦州至北海高速公路某驻地办下的一道变更令内容如下:经调查××盖板涵北海台右侧基底长10m及合浦台基底长6m,经试验分析地质为特细砂,较密实。因此提出如下变更处理:基底加深1m,加深部分回填砂砾,襟边加宽按35.散角计算,每边加宽0.7m.增加费用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
上述例子存在下列问题:第一,该变更令没有说明有几个计费的变更项目;第二没有注明估计变更、单价以及估计变更金额;第三,根据《技术规范》规定,涵洞通道挖基的宽度计量办法是基础外侧每边加30cm,而变更令中:“增加费用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的指令,未考虑到实际发生工程量基坑开挖时必然有边坡,宽度也没有定数,故违反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这就给统计工程变更估算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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