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报告的作用与内容
(1)项目申请报告的作用
项目申请报告适用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政府核准制的项目,是对政府关注的涉及公共利益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证说明,以获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行政许可)。
(2)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申报单位情况;
②拟建项目情况;
③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
④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⑥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报送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送以下文件:
①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2)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②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③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④环境影响评价;
⑤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⑥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报送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送以下文件:
①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②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③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④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⑤省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⑥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⑦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3)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投资方基本情况;
②项目背景情况及投资环境情况;
③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产品、目标市场,以及项目效益、风险情况;
④项目总投资、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融资方案及用汇金额;
⑤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报送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送以下文件:
①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②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③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④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⑤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⑥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报送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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