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审查,并已获得核准文件——审查核准的可研报告。
2)建设项目业主已办理征地手续,并已取得规划局和国土局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红线图,或取得当地政府的承诺。
3)建设项目业主已取得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评价书。
4)建设项目业主要办理各种外部协作条件的取证工作和完成科研、勘察任务,并转交设计单位,作为设计(工程设计和编制概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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