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城乡规划师、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201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城乡规划师、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学历原件。
4、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他人(单位)代领的,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二上午8:30—11:00。
三、地址: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平山区水塔路交通岗军转大厦6楼)。联系电话:024-42808629。
注:1、有主管部门的合格人员将上述材料交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2、一建名单中前9名考生为增项专业考生,一建增项考试证书国家暂无计划,待省发证通知公布后,再咨询具体办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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