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制造实施过程质量监理的重点是跟踪检查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关键工序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标准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对制造计划编制、原材料购买、加工、组装、调试、包装、发运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以使制造厂最终能按期交货。
设备交付雇主后,如发现由制造过程引起的质量问题时,监理单位有义务协助雇主、制造厂共同解决。设备制造实施过程的质量监理流程如质量教材图4-3所示。
技术状态审查
(一)质量监理控制点的设置
设备制造实施过程监理一般采用两种方式:
一种是驻厂监理,适用于单台设备庞大而复杂,价格比较昂贵,或是生产有一定数量;
另一种是见证点监理,适用于生产数量少、对技术有一定要求的重要设备,也是目前常用的监理方式。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加工工艺文件,将生产过程分解细化,确定质量监理控制点,并根据质量监理控制点的重要程度和特点将其分成:文件见证点、现场见证点、停止见证点、日常巡检(P点)、
1.文件见证点
需要进行文件见证的质量监理点,称为文件见证点。承包商提供的文件(如原材料和配套件等合格证明,技术文件、材质证书、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供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审核的时间、地点可预先约定。
2.现场见证点
对于复杂的关键的工序、测试、试验要求进行旁站监理,该控制点称为现场见证点。对于检验见证点,制造方必须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尽量安排,但制造方不必非等到监理工程师到场。
承包商生产到某检验点时,承包商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见证和对其制造实施监理。如果监理工程师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见证和监理,承包商可认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并自行检验,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但应做好记录。
3.停止见证点
对于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并对结果进行确认,该质量控制点称为停止见证点。对于停止见证点,制造方必须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到现场,如不到就应等待。
制造厂生产到某检验点时应停止生产并按要求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如监理工程师因故不能到场,则必须用书面形式通知制造厂,制造厂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或未得到书面通知前不得自行检验,也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
停止见证点通常是针对“特殊过程”而言。我们已经知道特殊过程通常是指该过程或工序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得到充分验证,因此对于某些制造质量不能依靠其后的检验来把关,或难以在以后检验其内在质量的工序或过程,或者是某些万一发生质量事故却难以挽救的制造对象,就应设置停止见证点。如果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待检点的现场,承包商不得进行该工作。事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制造跟踪档案”上说明未能到场的原因,然后双方重新约定监理检查时间。
4.日常巡检
日常巡检是指监理人员在生产车间了解加工人员执行工艺规程情况、工序质量状况、各种程序文件的贯彻情况、零部件的加工及组装试验状况、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以及标识、包装和设备发运情况。
(二)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的监理
设备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等都将构成设备的组成部分。它们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未来设备的质量,因此,需要事先对其质量进行严格监理。
1.原材料的监理
(1)对大宗原材料的监理
对大宗原材料的监理主要审查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书或理化实验报告等。如果一批原材料数量特别大,金额又较大,应该对生产厂进行实地考察后再验货。
(2)对主要关键零件加工用的原材料的监理
对主要关键零件加工用的原材料的监理,必须件件监理,除了提供必要的原始质保书外,还要进行抽复验检查。
2.外购件的监理
审查外购件的出厂合格证,有性能要求的要验看质保书或实验报告,对某些重要的性能可进行复查,有操作要求的要查看说明书是否齐全,对发放许可证的设备一定要看到许可证编号。
3.外协件的监理
(1)全发包的外协件监理
对于通用标准设备来说,只进行进货验收就可以了;对于非标准设备,一般均要先进行生产厂的选择。监理工程师要审核总包单位外协检验员的验货工作,起到验收程序监督作用。
(2)工艺协作件的监理
首先要审核工艺,其次是审核验收条件,最后会同总包单位一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加工件的精度、性能,严格按验收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发运到总包单位。
(三)主关零件加工过程的监理
1.主关零件的确定
由设计人员按产品质量特性分级为A类零件,并列出清单作为设计技术文件。
2.主关零件监理计划
按设计提供的清单编制主关零件的监理计划。如没有清单,监理人员应会同设计人员共同商议列出主关零件清单后再编制监理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工艺流程图、每道工序的质量特性值和时间要求,选择监理方式,选定检测仪器,确定验收标准等。对非标准设备来讲,应要求制造厂检验部门提交主关零件的质量验收计划,并进行审核。
(四)加工设备能力及状态的监理
加工设备能力及状态的监理包括以下3方面:
①审查加工设备的类型,特别是其技术参数;
②审查加工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
③督促承包商合理使用加工设备,对加工设备进行正常保养和维修。
(五)检测仪器的能力范围及检验状态的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按批准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做好检验记录,并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核。检测仪器的能力是检验是否有效的决定性因素,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检测仪器的合格证,督促承包商及时效验。
(六)特殊过程的审查与监理
常见的特殊过程有3种情况:
①对形成的设备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
②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的过程;
③仅在设备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为确保特殊过程受控,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特殊过程的评审和批准要制定准则(比如特殊过程规范);
②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指加工设备、操作工人);
③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特定的工艺规程及加工方法);
④及时做好过程运行的记录;
⑤再确认,当使用上述过程进行加工的条件或要求发生了变化,应对上述过程的能力是否满足要求重新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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