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设备监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设备监理师复习资料:合同管理讲义3

2014-08-27 09:2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四)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是合同一般条款所规定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2.义务

  (五)法律事实

  1.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1)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出现和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的变更

  合同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已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由于一定的客观情况的出现而引起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的变化。

  (3)合同法律关系的消灭

  合同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合同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法律关系的消灭可以是因为主体履行了义务、实现了权利而消灭;可以是因为双方协商一致而消灭;可以是发生不可抗力而消灭;还可以是主体的消亡、停业、转产、严重违约等原因而消灭。

  2.法律事实的概念

  由合同法律规范确认并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情况即是法律事实。

  3.法律事实的分类

  (1)事件

  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一种客观事实。

  1)自然事件

  自然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现象所引起的客观事实。如地震、水灾、风灾、虫灾等破坏性自然现象。

  2)社会事件

  社会事件是指由于社会上发生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难以预料的重大事变所形成的客观事实。如战争、暴乱、政府禁令、动乱、罢工等。

  (2)行为

  行为,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它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1)合法行为

  2)违法行为

  (六)设备委托监理合同法律关系

  设备委托监理合同关系,是指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业主(委托人、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监理人)之间,依据法律和委托监理合同以及相关合同,委托实施监理服务,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依法承担责任的权利义务关系。

  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和监理人。监理人依据法律和委托人的授权对被监理人——承包人、设备供应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依法承担监理责任。监理人与被监理人之间不得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当发包人、采购人与承包人、设备供应人发生纠纷,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监理人是居于证人的法律地位。

  要注意的是:当发包人、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委托监理单位代理招标时,发包人、采购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因签订代理合同而产生代理法律关系。

责任编辑:芊墨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