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的交接
机械设备进、出场,项目部与三大实体及出租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项目部机料科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验收,是否满足项目部的要求。验收时重点要检查机械设备性能是否完好,安全设施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双方对一些易损件的磨损程度进行确认,机械试运转是否正常等。机械设备交接后,双方必须形成文字记录,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机械设备出场时,项目部与三大实体及出租方也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三大实体分管设备按双方合同规定进行。
合同
机械设备交接后,项目部必须与三大实体及出租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附合同样本)。合同中单价由双方协商决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公司核定的指导价(外单位租用不限)。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机械在使用期间安全责任的归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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