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标
确定中标人的权力由设备采购招标人行使,也可由招标人将此项权力授予评标委员会行使。被确定的中标人应当是评标委员会经过评议并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中的合格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权利。
2)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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