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1.招标原则
(1)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不符的资格要求。
2.招标形式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要求招标人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例如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上发布公告,邀请不特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同时,公开招标还须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以便利全国同业广泛了解物业管理招标信息。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定向招标,是指招标人有选择的向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主要适用对物业管理有特定要求的物业管理项目,例如,有复杂专业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项目、有保密要求的物业管理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必须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内容与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内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