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总经理层。其职责为全面负责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和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决策工作。
(2)计划合同处(2000年调整为计财处)。其职责为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与发包的具体组织与管理工作;进行合同商务谈判以及办理合同订立有关手续;办理合同结算支付手续和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其他商务问题;对公司有关合同操作部门按合同条款进行综合协调管理等工作。
(3)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包括:工程处(后为保发电指挥部)、机电处、物资处、总工办、财务处(后合并为计财处)、生产服务处等。其职责为根据部门性质以及项目性质参与或负责项目从招标到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各部门相对独立,各施其职,又相互配合、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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