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的基本概念
组织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组织机构,即按一定的领导体制、部门设置、层次划分、职责分工、规章制度和信息系统等构成的人的结合体;二是指组织行为,即通过一定权力和影响力,对所需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实现一定的目标。由此可见,组织的必要条件是:
1)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
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
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可能进行组织活动并实现组织目标。
2.组织的基本内容
组织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其基本内容包括:
(1)组织设计。包括选定一个合理的组织系统,划分各部门的权限和职责,制定各种基本的规章制度。
(2)组织联系。规定组织机构中各部门的相互关系,明确信息流通和信息反馈渠道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原则和方法。
(3)组织运行。规定各组织体的工作顺序和业务管理活动的运行过程,按分担的责任完成各自的任务。组织运行应解决好三个关键性问题:一是人员配置;二是业务明确;三是信息反馈。
(4)组织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及环境的变化,分析现有组织系统的缺陷、适应性和有效性,对现有组织系统进行调整或重新组合。包括组织形式的变化、人员的变动、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责任系统及信息系统的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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