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10:5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近年来国内外大型商场、超市的火灾事故呈现迅猛抬头之势,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见报端,如:唐山市的林西百货大楼、北京的隆福商业大厦、河南的洛阳东都商厦,吉林的中百商厦等火灾都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严峻的火灾形势下,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火灾危险性及防治对策的研讨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大型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的火灾危险性
1、人员聚集,流动量大,疏散困难。大型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人员十分密集,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良莠不齐,发生火灾后,容易产生恐慌和骚乱情绪,主要表现为夺路而逃,相互挤压,相互践踏,易造成群死群伤;而部分大型商场内部分隔错综复杂,货架林立,置身其中如入迷宫,令人晕头转向,分不清方向,加上有的商场、超市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器材和常识等火灾隐患和种种不利因素,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救人均十分困难。对于地下商场,问题就更为严重。
2、可燃商品多,火灾荷载大。大型商场、超市内的商品具有相当多的可燃物品,还有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发胶、气体打火机充气罐(丁烷)等,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而且商场、超市里的商品大多数陈列在货架、柜台上,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等还悬挂展示在卖场中间,这一特点,使商品高度集中,开架售货又使可燃物的表面积大于其它任何场所,一旦失火,就会迅速蔓延。另外,除摆设在柜台、货架上的商品外,往往在柜台后面还设有各自的小仓库;特别是近几年来出现仓储式超市,所有货物均存放在店内;有些大型商场、超市把柜台、场地租赁给个人,他们为了节余资金,没有专门的库房,把货物堆放在商场内,甚至在过道,楼梯间内也堆得满满,形成了“前店后库”,“以店代库”的局面。这些商品的存在,无形中增大了建筑内的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不但会造成严重损失,而且燃烧猛烈,极易造成房屋的倒塌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空间跨度大,上下连通,火灾蔓延快,容易造成大面积立体燃烧。大型商场、超市的营业面积都比较大,而且多数内部安装有自动扶梯、共享中庭、敞开楼梯间等开口部位,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防火分隔带来困难,一旦失火,燃烧产生的高温通过热辐射、热对流传递,使室内温度迅速升高,引起室内可燃物热分解,产生大量可燃气体,当室内温度达到400℃~600℃时,即会产生轰燃,并很快形成大面积燃烧。同时,大型商场内竖向管道井多、分布广,如电梯井、通风管道井、电缆井等,当火灾发生后,烟囱效应明显,火焰和热气流很快通过这些开口部位迅速蔓延,导致大面积、立体性燃烧,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4、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使火灾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人员窒息。许多现代的商场、超市为了营造出豪华、舒适的购物环境,对其吊顶、墙面、地面等处进行了大量的装饰、装修,而且目前我国对装修材料及施工控制不严,在装修工程中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龙骨、胶合板、装饰织物等,有的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商场货架使用可燃木制品制作,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另外大型商场、超市内销售的物品种类繁多,日用化纤塑料、化妆品、家电、家具等商品和大量可燃装饰织物,一旦燃烧,在通风条件差,空气供应量不足的条件下,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产物而形成浓烟和含CO、H2S等有毒气体,加上大型商场、超市经常采用大面积的外墙作广告宣传用,增加了商场、超市建筑的密闭性,则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的可能性极小,而大型商场、超市内机械排烟系统往往漏项或发挥不了正常功效,从而造成烟雾和有毒气体无法排至室外而直接危及商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大型商场、超市尤其是地下商场由于其建筑的封闭性,一旦着火,其含氧量急剧下降,当商场中含氧量在10%-14%时,人就会因缺氧失去对方向的判断能力,在6%-10%就会晕倒,低于5%仅需几分钟即会窒息死亡。
5、用电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不易控制。商场、超市内由于功能的需要,设置了众多的电气设备,按功能和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类;
(1)安装在各部位的照明设备。由于大型商场、超市内跨度较大,为了照明的需要,在顶、柱、墙上安装了大量的荧光灯具,同时为了衬托某些商品的特殊效果,还要在柜台、橱窗等处安装众多的射灯、彩灯。
(2)出售的家用电器。在大型商场、超市内,均有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出售,为了吸引顾客,常常使家电处于工作状态,由于数量众多,其用电量不可忽视。
(3)食品加工部用电设备。现代的大型商场、超市内为了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通常都设有食品加工部,提供快餐、点心等食品,这些加工部基本都采用了大功率的电蒸锅、炒锅等设备。
(4)其他致灾因素也很多,如商场、超市内为了方便顾客,还附有服装加工部、家电电器维修部,钟表、眼镜、照相机等修理部,这些部位常常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加热器具。以上各种电气、照明设备,品种数量众多,线路复杂,加上每天营业时间长,容易在表面产生高温,如碘钨灯具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如若设计、安装、维修、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6、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率低。许多大型商场、超市在建设初期由于消防投入不够,往往造成自动消防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一项或多项短缺,而在开业后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有些大型商场虽然耗巨资进行了配套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但由于在投入使用后管理不善,维护保养工作没有跟上,或二次装修后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或瘫痪,个别商场还存在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致使发生火灾时,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
7、消防管理混乱,火灾隐患严重。纵观近几年国内大型商场发生的火灾事故,不难发现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吸烟等人为因素是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而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则是火灾扩大蔓延,最终酿成重、特大火灾的主要原因。虽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明确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但部分商家由于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在“大、快、省”的经济利益驱动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即动工兴建,因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不足,不同程度的存在防火分区超面积,防火分隔设施不齐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安装不到位等先天性火灾隐患;开业后,由于管理层和员工层的人员消防素质参差不齐,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致使安全出口上锁、消防通道堵塞、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当,室内消火栓箱被柜台遮挡、营业期间违章电焊或冒险作业等后天性火灾隐患层出不穷。
8、妨碍灭火救援战斗的因素多。一是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欠帐”严重。二是消防车通道不畅。大型商场、超市大多分布在住宅区或人员密集的城市中心区,但因城市消防规划与城市建设并不同步,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往往存在消防车通道不足或过窄的现象,加上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严重不足,而使大型商场、超市周围无法形成环形消防车道,商场建筑没有火灾扑救面,再加上商贾云集,小商小贩在大型商场周围占道经营现象突出,各种购物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致使发生火灾后消防车特别是云梯车等特种抢险救援车无法驶近火场或无法正常操作,救生气垫无法铺开,消防水带敷设受阻,给灭火救援战斗的展开增加了难度。三是公安消防站建设相对滞后。
二、大型商场、超市火灾事故的防治对策
1、严把源头,做好审核、验收工作。从建筑设计审核上严把源头关,从严把握,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在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改变使用性质以及进行装修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在使用。
2、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目前,大型商场、超市基本都制定了有关的消防安全制度,对不同岗位上的人员也确定了职责,但随着经营机制的转变,许多大型商场、超市内把柜台承包、出租,其管理能力明显弱化,许多管理流于形式。出租柜台各行其是,人员也不断调换,违章吸烟、货物乱堆,隐患严重。商场、超市负责人一心只抓经济,忽视消防安全,值班人员不履行职责。北京隆福大厦火灾起火当晚,护店值班员未履行其职责对营业厅进行巡视检查,发生火灾后仍茫然不知,直到外人发现火灾后才报警,延误了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因此,预防火灾的发生,必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使制度深入人心,责任到人,并加强制度的落实和检查,从上到下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3、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现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是一纸空文,而是从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能够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发生的一种操作方法,用来指导人们日常工作的准则。近几年的火灾教训表明,不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工作就要出问题。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和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火灾就是由于在营业期间无证人员进行电焊操作,既未清理现场,也未采取监护措施,最终导致电焊火花溅落在海绵床垫等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1)施工前应制定计划,分析其发生火灾危险性,确定施工时间及范围,并报商场、超市相应防火负责人批准。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严禁进行电焊、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
(2)施工队伍或人员应具有施工资质,无相应岗位资格证人员不得进行施工操作。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现场应安排一定数量,具有消防经验的人员进行监护,并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
(3)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如需要变化应报防火负责人批准后,在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下方可进行。
(4)施工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派专人检查,防止遗留火种引起火灾。
4、加大消防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随着消防社会化进程不断深入,人们的消防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但往往是在工程新建时舍得投入,肯花钱,所有的消防设施、设备都配齐配全,但等到建筑投入使用后,却疏于管理,缺乏维护,运行一段时间后,由于人为、自然等原因造成部分损坏,需要投入资金维修时,由于没有直接经济效益,领导们就经常以经济紧张,开源节流等种种理由拒绝或仅投入少量资金整改,久而久之,整个消防系统就会部分或全部功能瘫痪,一旦发生火灾,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建设之初投入的几百万资金的设备如同摆设一般,在大火中被焚毁掉。消防安全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的工作,从眼前看,并不会为直接为企业带来利润和效益,但它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可以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它所产生的效益是任何商品都无法替代的,所以应当把眼光放长一些,加大对消防的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这才是“百年大计”。
5、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加大消防培训力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搞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对于提高人们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大型商场、超市抗御火灾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导致火灾发生的事故越来越多,另外由于不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或者盲目逃生导致死亡伤残的事件也屡见不鲜。这些问题反映出加强对公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迫切性。很多火灾,本来可以在初起阶段就实施扑救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和进行有组织的人员疏散工作,避免人员的较大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由于防火安全负责人及员工的消防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使火灾的危害更加严重。所以加大对商场、超市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是很有必要的。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消防法律、法规;二是消防常识知识,使群众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使所有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消防安全、发展与保障的关系,站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包括消防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从根本上解决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增强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7、加强处置预案的制定。大型商场、超市灭火救援行动能否成功,关键是制定和熟悉应急处置预案。因为消防部队流动性大,有部分指战员调任新岗位后,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的位置、功能分区和处置预案不熟悉、不了解。因此,消防部队要认真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开展全面细致的“六熟悉”工作,熟悉掌握其建筑结构、布局特点、消防设施、消防水源、疏散通道以及不同时间的客流量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地、实战和夜间灭火救援演练,切实提高部队灭火救援的实战能力。调整、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及其他事故,迅速出动,有效处置,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贯彻“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型商场、超市发生火灾,通常会有人员被困。因此,消防人员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把抢救和疏散人员作为火场的主要矛盾。到达火场后,首先应立即进行火情侦察,尽快了解火场被困人员的数量、地点和抢救疏散的通道,火场有无倒塌或爆炸的危险,同时利用喊话器和现场广播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避免因人员恐慌骚乱导致相互挤压、践踏或盲目跳楼逃生而造成不必要的伤亡。随即,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搜寻、抢救和疏散火场受伤人员、窒息昏迷人员和被烟火围困人员,必要时可架设各类消防梯、软梯或利用缓降器、救生气垫、举高车等设备抢救人员,救人地点宜选在上风或侧风方向,并在水枪掩护下实施救人作业,不惜一切手段尽量避免群死群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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