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4 14:1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01年是广州市促“中变”、迎“九运”,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关键的一年,也是广州市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取得最好成绩的一年。2001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还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成绩体现在:
第一,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明显下降。2001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5宗,死亡6人。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与1999年同比分别下降了77.28%和75%;与2000年同比分别下降了44.45%和40%,连续三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千人死亡率,国家要求不超过0.1,2001年我市为0.017,2000年仅为0.025,均远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安全文明施工优良率显著提高。2001年在建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达98%,受监的在建工程2500多项,全年竣工工程1109项,已经发出安全施工综合评价书的有826项,被评为优良等级380项,优良率达46%,与2000年相比,有明显上升。
第三,创双优样板工地比例增大。在创建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活动中,共有146个工地进入创建名单,占建设工地总数的5.7%。其中55项被评为市“双优”工地,17项被评为省“双优”工地,1项被评国家“双优”工地。
能取得以上成绩,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外,在管理措施的落实方面,我们主要是加强了安全文明管理的制度化建设。
一、“五挂钩”制度
结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与企业资质、投标资格、市场准入、项目经理资格、质量评优“五挂钩”的管理办法。市建委2000年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的19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其中取消承接市属建设工程资格1家,暂停承接市属建设工程资格6家,受警告12家。2001年又分别对5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工地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分别予以通报批评,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取消、暂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以及暂停承接市属建设工程项目等的行政处罚。2001年处理的5宗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都是施工许可证上登记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再仅是处理联营或分包企业。这在全市建设系统产生很大影响,改变了以前一些企业以包代管,只得利益,不负责任的现象,对安全生产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市建委还以网络信息化为手段,通过城建信息网将施工企业的各种行为记录在案,实现信息共享,从而有力地保证了“五挂钩”制度的实施。
二、岗前培训制度
加强对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针对近年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98%以上是工地一线作业工人的安全意识不足,违反操作规程,死亡人员绝大部分是民工的现状,市建委2000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劳务工人安全教育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民工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工作,建立全市建设工程现场劳务工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岗前培训制度,要建设工程工地劳务工人必须经过基本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持证上岗。
三、“全过程评价”制度
各级安监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首先,把好开工前提条件审查关,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关口前移。要求施工企业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先将围蔽、大门、洗车槽、生活设施等做好,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确认后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申报表,再由监督站到现场核查安全生产者文明施工方面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经核查达到开工条件的工地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由于把好了开工前提条件审查关,我市新开工的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比以往有了较大提高。
其次,完善阶段性安全评价和安全中间评价措施。工程项目的监督员在工程的基础、主体结构施工和粉饰等不同阶段开展不少于5次的安全评分。同时,为了使施工过程的安全评价更加客观合理,监督站还成立了中间安全评价小组,在工程完成50%~60%时,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最后,做好竣工工程的综合安全评价工作。竣工工程的综合安全评价评分中,企业自查40%,工程项目监督员评价占30%,监督站中间的安全评价占30%。通过三方面的综合考虑,可以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
四、专项检查制度
市建委针对广州市的实际,连续发出了《关于转发建设部加强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立面装饰工程和拆卸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活动、迎接“九运会”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对广州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多个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大了管理力度。特别是迎“九运”和“三年一中变”的工作,市建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三年一中变”和“迎九运”积极开展文明施工活动,全市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共检查工地600多个,整治脏乱差的安全文明施工隐患5000多项次。整治过程中,发现并责成整改事故隐患1614项,停工整改的工程47个,对72家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对严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24个工地、31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其中取消在穗承接施工任务资格1家,取消在穗承接监理任务资格1家,暂停承接施工任务资格1家,予以警告28家。在处理的同时,各级安全监督站对停工工地的整改进行跟踪检查,从而督促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样板引路”制度
根据市建委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评选办法,各级安全监督站积极配合开展这项评选活动,树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先进典型。对申报创“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各个阶段实施定期检查,同时淘汰不达标的工地。在工程竣工后,以各次检查的平均分作为评选依据,评选出年度的市“双优”工地。创双优活动已成为提高企业施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和一项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活动。这项工作于1999年全面开展,2000年共151个工地进入了创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名单,其中有47个工地获得“广州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称号,3个工地获得省“双优”样板工地称号;2001年区146个工地进入了创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名单,其中有5个工地获得市“双优”,17个工地获得省“双优”称号,1个工地获得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
六、“末位督查”制度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末位工程上报检查制度。2001年6月,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报制度的通知》,规定各安全监督机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发出整改通知仍未整改的工程项目,每月一次上报市监督站,由各安全监督机构派员组成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以市建委的名义发出整改或停工通知书,限期改正,经复查达标后方可复工。从2001年下半年共检查末位工程55项,其中责令停工13项,占23.6%。我们认为,检查只是手段,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行为,消灭施工安全隐患才是目的。检查后,我们还与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就安全管理问题通报情况和交换意见,并组织企业经理、项目经理、资料员、安全员到市创“双优”工地参观学习。因而这项工作受到了企业的支持和好评,某总承包位的总经理说:“这个做法很好。过去,一些联营单位不服管理,钱他们赚了,出了事故砸的是我们的牌子。现在的末位工程检查,对不服管理的联营、分包单位,有人抓了”。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化建设的不断健全,使广州市2001年在安全文明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2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组在检查完广州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后,对“五挂钩”等制度也给予了肯定。
今后,我们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需要,不断建立新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充实制度化体系,从而促进本地区的施工安全文明水平向更高层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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