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0 11: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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