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2 14:3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科函[2009]193号
各市建委、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现将《2009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实际,提出本地区节能工作实施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9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2009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建筑节能方面的项目投资,力争在建筑节能专项工作方面有所突破体现亮点,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整体水平。工作要点如下:
一、明确目标,做好工作任务分解和目标考核工作
1、根据省政府要求,提出2009年工作目标,着力推进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中明确的四项具体工作,确保完成政府目标考核工作。
2、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的任务分解,印发《安徽省建设厅2009年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年底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实施力度
1、会同发改委、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转发四部委出台的《关于贯彻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通知》(建科[2008]221号),并提出贯彻意见组织实施。
2、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介,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行全面宣传,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执行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对建设行业人员不同侧重点的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技术水平。
3、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政策,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全力做好扩大内需建筑节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1、完善建筑节能重点项目库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部署。
2、加强对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中规模化应用可再生能源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带动市场需求。
3、重点做好项目指导和准备工作,保持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积极争取部、省资金支持。
四、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把有关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质量检查、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组织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加强对节能工作进展较慢城市以及县城节能标准执行及施工质量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2、做好《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地方设计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工作。
3、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检测水平,逐步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
4、组织开展全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和实施工作,重点开展绿色建筑(四节一环保)工程示范。做好对列入示范工程计划的项目做好技术指导、政策扶持和项目管理 ,组织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评定、验收。
5、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工作。督促各市建立完善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积极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1、重点联合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逐步开展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统计、能源分项计量、能耗监测工作。抓紧落实试点、示范项目。
2、进一步扩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面积。会同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从推行政府机关既有高能耗办公楼的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入手,抓好“能源分项计量、能耗监测系统”和高能耗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示范工作,逐步推动全省既有大型公建、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
3、积极开展研究并制定针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效公示办法,逐步建立能效公示制度。
六、大力推动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
1、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加强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确定节约型校园建设示范高校。
2、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节能节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会同教育部门做好《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宣传落实工作。加强对新建学校及学校内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对建成项目进行建筑能效专项测评。
七、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
1、组织对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积极研究强制性推广政策和鼓励推广的经济政策。
2、大力宣传贯彻《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加大推广应用的力度。以新建的中高档住宅小区、政府机关办公楼和试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重点,同时结合扩大的试点、示范工程应用,加速推广应用步伐。
3、因地制宜地积极做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试点工作,明确目标,制定实施计划,通过试点,积累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推广面。
4、加大对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研究,带动市场需求,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的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以及产业化等工作。
5、加强对已列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程的管理,确保实现预期节能环保效益。
八、做好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应用及技术服务工作
1、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尤其是集成技术研究与推广。重点加强建筑围护结构适应性集成技术、与建筑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提高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空调运行效率等方面研究。
2、做好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分批组织编制发布建筑节能“四新”成果推广应用项目目录和推荐性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目录,举办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展览、技术交流会。
3、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技术优势,落实2-3项建筑节能软科学和应用技术研究课题。
4、重视高新技术引进,积极培育地方节能生产企业。
5、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技术服务。完善建设行业专家库,搭建专家与企业对接平台,为行业提供建筑节能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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