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4 09:5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川建价发[2009]11号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发[2008]453号)的有关规定,人工费调整系数由各市、州造价站根据当地劳动力单价的实际情况测算,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后执行。为便于各地测算,统一测算方法,现将人工费调整系数测算公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等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
调整系数={(A-35)/35}×30%+{(B-45)/45}×20%+{(C-50)/50}×50%
A—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等普工调整后的日工资单价;
B—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等混凝土工调整后的日工资单价;
C—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等技工调整后的日工资单价。
二、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
调整系数={(D-35)/35}×20%+{(E-55)/55}×70%+{(F-65)/65}×10%
D—装饰工程普工调整后的日工资单价。
E—装饰工程其他技工调整后的日工资单价。
F—装饰工程细木工调整后的日工资单价。
三、安装工程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
调整系数={(G-50)/50}×100%
G—安装工程用工(包括普工、技工)调整后的日工资单价。
二○○九年三月四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