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17:0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冀政办函[2008]57号)停止、取消征收工程定额测定费的有关规定,对2008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中规费进行了调整,自2008年10月23日起执行。调整后各专业规费费用标准(不含定额测定费)详见附表。
附件:2008《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规费费用标准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