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2 14:2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08]61号),我委对建设管理、供水管理、燃气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处罚种类标准和处罚幅度阶次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参照执行。附件内容可在www.tjcac.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天津市建设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2、天津市供水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3、天津市燃气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4、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参照执行标准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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