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2010年第五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34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张宝生等2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徐涛等22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张宝生等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徐涛等2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张宝生等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1人)
张宝生
浙江省(1人)
任明
附件2
徐涛等2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3人)
徐涛 苏文 俞雪卿
天津市(1人)
黎贤华
河北省(1人)
沙晓东
吉林省(2人)
刘亚芹 陶玉国
上海市(2人)
高飞 徐海燕
福建省(5人)
吴伟 王正方 房良 陈忠辉 杨启斌
河南省(2人)
丁致远 马超勇
湖南省(2人)
李建亮 肖武
四川省(1人)
张建红
陕西省(1人)
李志军
甘肃省(1人)
李俊想
总后(1人)
郑际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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