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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注册须知

2010-09-15 15:1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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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需要同时向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申报数据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数据

  (一)安装“个人版”软件

  一级注册申报个人版软件(RPI.EXE)是一个可执行文件,下载后直接点击“运行”、“安装”即可,安装后在桌面会出现“一级注册申报个人版”图标。双击即可运行使用。

  注:下载软件时存放的目录不要选在桌面上。

  (二)使用“个人版”软件选择注册专业和类型进行数据录入

  申请表数据录入完成后:

  1、选择“保存”(当信息录入不全时会出现提示,这时选择“放弃”,填齐信息后再“保存”);

  2、在没有提示下点击“打印”;

  3、打印完成后点击“退出”,则进入申报管理。

  注:

  1、建议申报表打印采用双面打印方式。

  2、原印章注册号必须填写最后一次取得的印章注册号,申请表上加盖最后一次取得印章的印模。

  3、申请表上“聘用单位意见”一栏需手工填写。

  (三)申报管理

  1、在申报管理中选中需要申报的数据;

  2、点击“申报”;

  3、选择保存位置后点击“生成”,则申报数据打包成功,放在保存位置中。

  4、将保存的申报数据包(数据包不能打开)报送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可使用U盘、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注:如果数据打包前进行了修改,必须重新打印申请表,申请表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四)下载注销申请表

  申报注销注册的人员不需要填写申请数据,只要在“下载注销申请表”下载表后填写、打印即可。

  二、申报材料

  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资格证书复印件(需要有带建设部和人事部印章一页和个人信息一页);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相应的业绩证明(仅一级注册建筑师需要);

  7、逾期(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用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5、办理变更注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更改、补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更改、补办申请表(一式二份,需要与申报数据一致);

  2、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或持污损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向省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更换。

  更改注册单位名称:

  1、单位更名报告;

  2、工商管理机构更名通知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销注册:

  1、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注销注册人员如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具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用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延伸阅读:一级建筑师 申报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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