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0]30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0]1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职称考试中心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共同负责网上报名。省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资格审查、转发合格文件、办理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及科目
见本文附件1
2、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1项。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3月9日至2010年3月22日,
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rst.gansun.gov.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1、选择级别。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相应级别和科目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填报,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必须是半年内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由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查。时间: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3月25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4806670 梁曦。
5、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0年3月14日至2010年3月28日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0年5月1-11日登陆甘肃省人事厅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1、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六、 其它事项
1、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于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2、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实行8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9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3、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选择老考生报名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凡参加考试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考试的,资格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见附件4)
5、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附件:
1、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201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关于2009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附件.doc (点击下载)
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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