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确定:6月2日至11日
赣人社字[2009]6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4号)的精神,为做好我省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我省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9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按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在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考试中心服务区合署办公进行资格审查)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24号有关规定执行。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信息代码不变。
六、有关事项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我省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培训建议广大考生自行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辅导,有助于顺利通过考试,咨询热线:010-82326699.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考试考务费为57元/科次。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2009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2日9:00—6月11日17:00 |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 |
6月9日—6月12日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 |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14日17:00 | 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 |
9月9日前 | 上报试卷预订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 |
10月19日9:00— 23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 |
考试 时间 | 10月24日 |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10月25日 |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10月29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月上旬 | 接收主观题评分标准 | |
12月5日前 | 向部人事考试中心报成绩信息 | |
12月25日日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搞录)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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