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预报名时间为5月26日6月26日
穗人考中心函[2009]5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55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5日、6日举行。现将我市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问题通知如下: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特别提示
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一)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二)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6日上午9时起至6月26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等“网上报名”步骤(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3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三、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址
(一)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6月22日至26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报名的其它事项另文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