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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3日

2009-05-22 19:30  来源:  字体:  打印

金市职改办字[2009]29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9]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定于9月6日下午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选一)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考试,方可获得相应专业成绩合格证明。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答题时应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专业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19日至6月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尤其专业科目不要报错,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9日至11 日,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考审查。在金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问题解答”栏目)和市直的报考人员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县(市、区)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身份证(军官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务必于6月16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6月26日7月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3日至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务工作计划及要求。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杭州。评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市人事和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结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报名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

  七、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 [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含上缴国家每人2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成绩公布。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专业门类多,相应考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人事和建设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工作计划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工 作 安 排
5月4日市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5月19日至6月3日网络报名
6月9日至11日各县(市、区)及市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6月16日前各县(市、区)寄送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表”等材料
6月26日至7月7日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网上交费
9月3日至5日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9月6日下午考试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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