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31日
各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工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26号)精神,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6日举行,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10个专业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二、关于专业调整问题
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要求,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事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09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5日—5月31日。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主页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实行网上支付,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考务费。
1.拥有工商银行银行卡,至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工商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工商银行相关帮助。(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五)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
(六)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以及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于2009年5月26日—6月3日(不含节假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精神,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七)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八)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09年5月26日-6月3日(不含节假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生于2009年8月31日-9月4日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56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7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市建工局负责,考生可在报名期间一并办理。联系电话:86887028。考试培训请与建设工程教育网联系,电话:010-82326699.
附件:专业对照表
泰州市人事局
泰州市建设局
泰州市建筑工程局
二○○九年五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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