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4 09:26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南涧县政府采购中心自2000年11月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以“促进廉政建设,节约采购资金,方便采购单位,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以“拓宽采购范围,改进服务方式,规范采购程序”为原则,通过多年来的探索与实践,采购工作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依法采购。在采购中,该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结合南涧实际,制定了《南涧县采购实施办法》和《南涧县采购工作流程》。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均严格执行省政府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范了政府采购方式,对单一来源特殊产品作授权部门集中采购,并将办公自动化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每一项采购的招标都邀请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进行监督,提高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促进廉政建设,节约行政成本。多年来,南涧县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200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513.8万元,实际采购资金为443.5万元,节约资金70.3万元,节约率为13.69%;200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137万元,实际采购资金为1055万元,节约资金82万元,节约率为7.2%。2009年1至9月,采购预算资金为675.6万元,实际采购资金为603.6万元,节约资金72万元,节约率为10.7%。政府采购项目逐步向多元化发展,采购项目不断呈现多样化趋势,相继承担并完成了县内部分装饰装修工程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2008年11月,完成南涧县财政局大会议室和工会活动室建设及装饰工程的招标;2009年7月,完成南涧县林业局林权流转大厅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切实节约了行政成本。
完善工作机制,热情高效服务。多年来,《南涧县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得到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争取在最短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让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双满意”。工作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云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为采购单位和投标单位服务,并且坚持跟踪问效采购单位对采购商品的满意度,督促中标单位做好售后服务工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热情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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