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3 13:2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全面提高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素质,《规定》对招标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能力都做了具体要求。
招标师须履行遵法、保密、举报和学习等四个方面的义务,一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二是要保守在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事项;三是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四是要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与此同时,招标师还应具备在提供招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时的六项能力,即:(一)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二)编制、审查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公告,组织进行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三)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四)主持招标采购合同、中标合同的谈判,参与签订招标采购相应合同;(五)开展询价采购工作,组织进行现场勘查、招标采购合同的结算和验收工作;(六)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