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纠纷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业管理公司单方面制定物业管理公约,并强行要求业主在公约上签字。
(二)物业管理公司阻挠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正常行使权利,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置之不理。
(三)物业管理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并强迫业主按此标准交费。
(四)物业管理公司收费高,服务水平却很低。
(五)物业管理公司动辄以停水停电来要挟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
(六)物业管理公司巧立名目,随时增设收费项目。
(七)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处理非常事件的经验和能力。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很不健全,行业本身也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如,职能单一,有些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等,同时广大居民也对物业管理这种社会化房屋管理方式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所以存在如此多的纠纷。在各种纠纷中,数量最多的是由于收费引发的。如上海市某路段高层楼房的居民,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不合理而集体向有关部门上书;一套100万元的公寓的购买者,因每月要交纳约1000元物业管理费而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此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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