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
为了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明确业主、住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住宅小区物业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小区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何谓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住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小区内的各类房屋和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维护、修缮和整治,同时对住宅小区的安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进行日常管理,并为业主、住用人提供相关服务。
三、物业管理涉及哪些的主管部门?举例五个以上
城市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公安、邮电、物价、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
四、委会的职能?
业委会代表住宅小区全体业主、住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行使职权。
五、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发挥什么的作用?
参加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规划、扩初会审、竣工验收,并以建设标准和配套标准为重点,参与对开发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六、初期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初期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后至业委会成立前,督促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对住宅小区的设施和环境实行规范化管理;为居民提供入住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
七、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请问房屋的保修期限分别是多少?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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