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人社秘〔2010〕230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师报名办法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3日至24日举行。考生应于2010年8月3日至12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咨询电话:0551-2884613,3457905)。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
二、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应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仔细阅读打印的报名表,严格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及缴费。详细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物业管理师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合肥市该项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定于8月17日,逾期不予补报。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考生须根据相应报考条件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
2、所在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等原件;
4、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5、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背面有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6、报考费。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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