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住建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78号)精神,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泰州市,现将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和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参加1个科目和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
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考全科(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考两科(符合免试两科条件)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一)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三、报名组织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提高报名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2010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报名。
(二)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0年8月2日-2010年8月16日。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为:登录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链接→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由此进入→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报考科目及上传电子照片(标准电子照制作见网站说明)→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考生信息→考生再次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页面,点击“网上登录由此进入”,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后,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审核,点击“付款”进入支付平台选择对应银行进行交费;如未通过审核,请根据退回信息修改你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考生登陆密码为考生重要信息,请一定要牢记。考生须按提示要求进行操作,如不按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和报名费实行网上支付。
1.拥有支付平台所支持银行的银行卡,至当地银行营业网点申请电子口令卡或U盾并根据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2.银行卡及电子口令卡或U盾具体办理手续查看各银行相关帮助。(一张银行卡可为多名考生支付考务费)。
(四)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至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海陵南路321号二楼)咨询,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86896181。
(五)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2010年8月18日-8月20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共同负责,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321号二楼。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网上在线打印的2010年度报名表;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如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审,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将考试费退回其银行卡上。
(六)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2010年8月18日-8月20日凭本人身份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领取,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生于2010年10月18日起登陆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与培训由市住建局负责,联系人:王劲梅,联系电话:0523-86882681。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应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六、收费事宜
2010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尚在报批中,为不耽误报名工作开展,收费暂按报批标准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85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90元/科(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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