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2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3日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0月24日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40. 物 业 管 理 师 | 4. 考全科 | 01.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3. 免1科 | 01.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2. 免2科 | 01.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1. 免3科 | 01.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04号)精神,在2006年10月底前,符合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中有关报名条件,并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山东省共有5人,名单见附件2),只有在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考试。
三、我市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址:http://rsks.zbrs.gov.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8月12日。
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于2010年8月2日至8月13日集中统一到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张店区共青团西路23号,电话:2172660)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rsks.zbrs.gov.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0年8月2日至8月15日。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考生(仅限附件2中5人),实行现场报名,该类考生请到考试中心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五、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 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六、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执行,即:《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七、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0年10月18日至24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0年山东省可报考物业管理师级别3或级别1人员名单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在2006年10月底前,符合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中有关报名条件,并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在申请参加2010年首次举行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应试科目合格,即可获得物业管理师资格。
(一)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另外3个科目的考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符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只需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另外3科免试。参加一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
附件2:
2010年山东省可报考物业管理师级别3或级别1人员名单
序号 | 地区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山东省 | 周兴国 | 淄博市信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山东省 | 娄 伟 | 枣庄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 山东省 | 曹桂芬 | 潍坊市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 | 山东省 | 季春梅 | 潍坊市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 | 山东省 | 张 振 | 潍坊市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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