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有关规定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10]82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我厅收取。
2、《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其中上缴国家考试机构的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由我厅代收取;组织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其中上缴国家考试机构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由我厅代收取;组织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建设工程教育网预祝广大考友顺利通过考试!
摘自《晋建办综函字[2010]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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