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36号)精神,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23日、24日举行,为做好兵团此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考试科目
10月23日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10月24日 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40. 物 业 管 理 师 | 4. 考全科 | 01.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物业经营管理 |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3. 免1科 | 01.物业管理 |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经营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2. 免2科 | 01.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4.物业管理实务 | |||
1. 免3科 | 01.物业管理 |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报考级别2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4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根据《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2006年《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共有174人,名单见附件1),只有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的考试。为防止各地网上报名时级别混乱,经研究,对上述174人采取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系统采集报名信息。各地在资格审查中应确认报考人员为附件1所载录人员。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考试费用,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8月12日-8月27日
物业管理师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10年8月23日-8月27日(每天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18:30)
(三)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首次考试,共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指定区域作答无效。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五、物业管理师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栏目打印。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物业管理师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物业管理师考试用书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ecpmi.org.cn/)查看考试用书相关信息。
附件1: 2010年可报考级别3或级别1人员名单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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