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0]132号
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国审计、统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出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1日至10日。
考生登陆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长春市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办法: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6月2日至11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按时到所选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到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doc。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由当地职考部门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等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6月2日至12日。
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按收费标准(见附件1)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备 注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土木、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工程师) | 9月18日 |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下午 2:00— 5: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2:00— 6: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9月19日 | 上午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
下午 2:00— 5: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2:00—6: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 业考试(下)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见附件2),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假单位等材料,以及因考试作弊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
(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考生须知、相关考试所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主要参考资料(见附件3—8)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是,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职考办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要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3号令,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凡替考、使用假证件、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等考试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1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10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6、2010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 | 13元/人 | 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240元。 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240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土木工程师(岩土) | 13元/人 | 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120元。 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520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
环保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13元/人 | 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120元。 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每科66元,共计264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
附件2: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9年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9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09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8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0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2009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8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8年 | ||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 业年限 |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6年 | 6年 | 1991年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6年 | 二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5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4年 | 9年 | 1988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5年 | 8年 | 198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4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3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2年 | 12年 | 1985年 | |||
注:“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 “Ⅱ类人员”指符合免试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8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7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6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4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3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6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4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3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1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0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1977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1991年及以前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相近专业 | 1972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1991年及以前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1982年专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85年及以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 作满 5 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
其他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
专业考试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
其他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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