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即识别危险源
辨识范围主要是厂址、厂区平面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有害作业和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等。
确定其性质,如桌子(拌倒人或火灾)确定是火灾还是拌倒人。
七、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并未造成任何损失,因此说事件包括事故对于没有造成职业病、死亡、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可称之为未遂过失,事件包括未遂过失。
八、相关方: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关注状况或受影响
相关方主要有:
1)与组织相邻的,如邻厂、周围的居民下风向的企业,河流的下游等;
2)与组织的经营生产活动相关的,如股东供方、客户和员工;
3)银行、政府部门、劳动及环境保护组织等。
九、不符合: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或作业环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分为严重和一般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的情况
体系系统性失效;
体系区域性失效;
有严重后果。
十、目标:
组织制定的为激发员工安全表现行为,并预期必须要达到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目的,要求和结果;
目标应可分解为独立的指标;
尽量管理量化;
指标应可测量.
十一、职业安全卫生:
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等进入作业场所的任何人安全与健康的保护.
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
作业场所一般说来是组织生产活动的场所。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