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嘉考培[2009]41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浙考发[2009]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下午 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2、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报考初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
2、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报考中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或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均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准考证下载打印及要求。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1月7日至21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为2008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之间,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电子照片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则责任自负)和“网上交费通知单”(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报考质量中级资格还需经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嘉兴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公示办法》(嘉职改办[2003]9号)文件规定,对报考人员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及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对象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报名公示情况专题报告(附件2),于2010年1月20日至22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点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市属及在嘉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建国路东升路口,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五楼办事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南湖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南湖区行政中心1323室);秀洲区属单位报考条件审查地点: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洪兴西路1670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511室)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缴费通知单”,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同时对照报考条件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报考初级: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中级: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公示专题报告(附件2)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的《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复印件,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务必在2010年1月26日前将审查后的报名表上的报名序号用Excel录入,仔细核对无误后和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用特快专递邮件寄至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考务部。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10年2月6日至1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报考人员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2010年6月17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69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具体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2010年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是全国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2009年考试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教材详细介绍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计算方法和应用实例,每章给出了练习题和参考答案,是考生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必备资料。
需要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教材的人员,请登录“浙江质量培训网(www.zjzlpx.com)”查看《2010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招生简章》和《2010年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进行培训报名和教材预订。
九、成绩公布。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嘉兴考试培训网(网址:www.jxkp.com)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原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2010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2.2010年度质量专业(中级)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示专题报告
嘉兴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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