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州皖人社秘[2009]335号
关于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2号)精神,结合安徽省实际,现就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8日至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5月8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2:00-5: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9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2:00-5: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考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一)不免试人员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人员报考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0年1月5日至14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于2010年1月20日携带汇总表和报名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现场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事、环保部门负责,各市人事、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务必在2010年1月4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于2010年1月22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并将报名统计表(附件2)填写完整,于2010年1月25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0551-2862212)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2010年5月5日至7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余款上缴省人事考试院;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使用规定的笔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2010年上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各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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