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职办[2009]141号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区直各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各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0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4月10日、11日进行。考试科目如下:
4月10日
上午 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4月11日
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 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二、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三、成绩管理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类型
《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8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1月8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0年1月5日至1月8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报名点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当年彩色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8]487号文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考试费每人每科66元。各市报名点留10元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及上缴国家考务费用等。
(四)各市务必于2010年1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2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2010年4月1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2010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考前培训
有关考前培训、考试用书征订等工作请与广西工程咨询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771-5881210(含传真)。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部署,认真落实,确保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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