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注册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字[2009]31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10年度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4日至18日。
考生可直接登陆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省(中)直长春市考区”,各市(州)考生可根据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
4.上传照片。网上已有照片的考生不再上传照片,网上无照片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宽120×高160像素,格式为jpg,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须清晰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报名表。考生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0年1月5日至19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考区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省(中)直确认地点: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到省职考办3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省职考办路线图.doc。
各市州确认地点: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到当地职考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1月5日至20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各项考试缴费标准如下: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13元/人 | 《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4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交考务费60元。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投资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666号)和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13元/人 | 每人每科交考务费48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和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同上 |
环评工程师 | 13元/人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考试费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考试费35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和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同上 |
监理工程师 | 13元/人 | 每人每科交考务费43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同上 |
注册税务师 | 13元/人 | 每人每科交考务费42元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同上 |
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 13元/人 | 每人每科交考务费46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和吉价收函〔2001〕52号 | 同上 |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省职考办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 类别 | 考试 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4月10日 | 上午:8:30-11:30 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3、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4月11日 | 上午: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4月17日 | 上午:8:30-11:00: 工程咨询概论 下午:1:00-3:30 4:30-7:00 |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要求同上。其他科目为客观题(涂卡)。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4月18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5月8日 |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要求同上。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其他科目为客观题(涂卡)。 考生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计算器。 |
5月9日 |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
监理工程师 | 5月8日 |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要求同上。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涂卡),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
5月9日 |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
注册税务师 | 6月18日 |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要求同上。其他科目为客观题(涂卡)。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6月19日 |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 ||
6月20日 |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 ||
质量专业 | 6月20日 | 上午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 | 大专 | 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 ||||
本科 | 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 ||||||
硕士 | 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 ||||||
博士 | 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 ||||||
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 | 取得上述相应学历或学位 | 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 |||||
1、投资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合格证书。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工程技术或工程 经济类 | 大学专科 |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 |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 ||||||
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 | 取得上述学历或学位 | 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对应增加2年。 | |||||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1. 符合考试认定范围,但在考试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名单由国家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2. 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3. 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4. 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是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证书。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考5个科目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合格证书;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 三、考试通过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聘任工程师或经济师。 |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环境保护 相关专业 | 大专学历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 | ||||
学士学位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 | ||||||
其他专业 | 大专学历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 |||||
学士学位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 ||||||
一、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 |||||||
监理工程师 |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中级职称 | 1970年前中专 | 中级职称任职满3年 | ||||
大专 | |||||||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 | 不限 | 不限 | |||||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者,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毕业; 2. 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 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 |||||||
注册税务师 | 经济、法学类专业 | 专科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 ||||
本科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非经济、法学类专业 | 专科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 |||||
本科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 ||||||
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 ||||||
1、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2、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的考试。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3、港、澳、台居民参加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需按规定条件报名。 4、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当年考试有部分科目成绩合格,其合格成绩保留至下2个年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5、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聘任经济师职务。 |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 初级 | 不限 | 中专以上学历 | 不限 | |||
中级 | 不限 | 专科 |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 ||||
本科 |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2002年12月22日前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 |||||||
1、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2、报考人员在2000年12月22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可分别参加本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为合格。 4、通过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聘任质量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
四、考试政策
根据原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与培训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用书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
(二)监理工程师考试用书由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环保厅负责,联系电话:0431—89963098。
(四)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431-88994791、88994450。
(五)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用书与培训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在省职考办报名的,到省职考办领取;在各市州报名的,按当地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合格(资格)证书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1.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考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认真地抓好本地的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2.各市州职称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报名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组织本地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3.要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3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场第一线管理,狠刹考场腐败歪风。对替考、假证件、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等考试违纪违规的,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职称 考试 通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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