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0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9号)精神,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9、20日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考试政策
(一)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职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下同),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19日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
0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考试费用,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4月23日
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4月19日-4月23日(每天上午10:30-13:30 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 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各师在受理报名时,可告知考生考试用书邮购地址,考生可自行订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编:100026
联系人:姚佳 联系电话:(010)59194907
六、考点设置
原则上全兵团只设一个考点,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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