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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2日-2

2010-02-02 15:20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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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泰各单位 :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9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 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 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 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 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 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免试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在2002 年12 月18 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 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 月31 日 .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暂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每人每科62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五、报名方式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taks.ta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1份。

  市直单位考生请到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确认(地址:泰安市人才市场南四楼404室,东岳大街143-6号,报名联系电话:8298459,6263396)。

  考生经现场确认具有报考资格后,凭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须持有银联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缴费方法请登陆http://www.ecpay.cn/08gwy/default.htm查看)。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2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3月1日-3月3日。请考生于3月5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信息视为无效。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6月14日-6月20日。考生自行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确认,确认时间截止到3月3日。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自行安排。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教材征订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考生订购请直接与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邮政编码:100026,联系人:姚佳,电话:(010)59194907.

  八、特别声明:(1)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0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又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还)。(2)过期身份证视为无效,影响考试责任自负。(3)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⑷考生要于2010年6月14日-6月20日下载准考证,届时不下载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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