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0〕28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6月19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时间
由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11月14-15日举行,成绩在2010年1月底前公布,而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6月19日—20日举行,因此我省报名工作安排在2月底进行。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0年2月24日9:00—3月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日—3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3月5日17:00.
我省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按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执行,有关资格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在昌单位的报考人员经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
资格审查和确认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土地登记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备审。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79号执行。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带携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类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32.土地登记代理人 | 4.考4科 | 01.土地登记 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3、地籍调查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2.考2科 | 01.土地登记 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六、有关事项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编:100026
联系人、电话:姚佳 (010)59194907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4]1108号)执行。即考务费为每科72元/科(其中上缴部考试中心12元/科)。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月24日9:00-
3月2日17:00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3月1日-3日
(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通过后至3月5日17:00 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5月4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6月15日9:00-
18日17:00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考
试
时
间 6月19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6月24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7月25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信息,接收主观题成绩信息 8月20日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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