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考中心函〔2010〕7号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3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8日上午9时起至2010年4月2日下午17时截止。自4月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3月29日至4月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6月19日 | 上午0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6月20日 | 上午09:00-11:00 | 地籍调查 |
下午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四、其他
(一)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
1.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3.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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