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甘人通[2009]56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国土资源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号)要求,现将我省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网上报名、考试实施及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文件下发、网上资格审查、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一)科目设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2009年11月14、15日。
11月14日
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15日
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 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六)在2002年12月18日《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网上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9:00至6月28日18: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1.选择级别和资格名称。报考者登陆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科目名称进行报名。
2.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真实填写身份证号、原档案号(初次报考者不填)及报名信息,免考科目的考生先到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进行资格审查(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文件原件),审查通过后再到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要按国家规定认真细致,不得随意曲解文件精神和放宽报考条件。
对伪造学历、资历证明或违反考试纪律已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上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上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近期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省职称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上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网上缴费:上传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 7月1日9:00至10日18:00登陆到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费[2004]178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0元。网上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09年11月1日至13日登陆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新老考生在填写网上报名表时信息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省国土资源厅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首次报考者不填写档案号;老考生必须填写原档案号,不得按新考生报考。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另发草稿纸,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四)我省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兰州。
(五)考试教材和大纲由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负责征订,其他工作由其另行通知。
(六)地址及电话:省国土资源厅人教处(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 0931-8766560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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