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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5月10日至7月6日报名

2009-05-11 14:55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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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104号)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的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国土资源部门共同负责。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事行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一)2009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1月14、15日(星期六、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五、报名办法

  (一)2009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现场确认、支付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的网址为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报名时间从2009年5月10日-7月6日,省各直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登陆“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09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如实填写《2009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上传报名表并在两个工作日后打印经网上初审通过的报名表。

  3、网上报名的新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于2009年7月7—9日到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清明二村31号C区四楼无锡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内)进行资格确认并支付考试费用,江阴市、宜兴市的考生在所属市进行资格确认,确认时间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及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

  4、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09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打印),本人近期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二寸二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本人工作单位出具从事土地代理登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老考生报名:

  老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有本人照片的考生直接在网上交费。报名表上无照片的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在网上交费,不须到现场确认、交费。考试费用的发票统一邮寄。

  (三)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包括江阴市、宜兴市)可于11月1日起登陆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江阴、宜兴市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并于2009年7月30日前将通过确认考生的信息和报名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后,网上就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打印后发现所填信息有误,应在资格确认前登录无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栏下载“网上报名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填妥后传真到85727361.递交一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重新登陆网站打印更改后的报名表。确认现场一律不受理信息更正。

  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

  (一)报名点审核注意事项:

  1、各报名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都应认真复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点审核时应仔细核对考生报名表上所填“报名点”是否与审核收费点一致。不一致的请考生到所填报名点审核交费。

  3、各报名点审核时应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装订好并按照报名序号从小号到大号依次整理,整理后在网报后台系统手工设置收费标记。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老考生在报名时应注意选择老考生报名入口,不能通过新考生报名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的后果;外省转入我省的老考生请提前与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联系开具转考证明。

  2、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收费点”一致,否则,审核收费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江阴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交费。报名点选择错误的考生可按照本通知报名工作中的第(五)条办理。

  七、教材征订

  辅导教材由考生自行征订,征订办法见附件二。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 1号)的规定,2009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附件:

  一、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办法

  附件一:

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工 作 项 目 
5月10日-7月6日 新、老考生网上报名,老考生网上交费 
7月7-9日 现场资格初审、交费 
7月30日前 各市上报报名材料 
11月1日起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间 
11月14日
(星期六) 
上午 9:00 - 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 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15日
(星期天) 
上午 9:00 - 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2:00 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自备计算器) 
2010年1月下旬 公布考试结果 

  附件二:

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办法

  出版社名称:中国农业出版社

  书目: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 : 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姚佳 (010)59194907、5919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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