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安全评价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安全评价师综合复习指导:煤气爆炸的预防及处理

2010-09-10 11:08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煤气爆炸是煤气的瞬时燃烧并产生高温、高压的冲击波,从而造成强大的破坏力,这就叫做煤气爆炸。

  1、产生煤气爆炸的原因:

  (1)煤气来源中断,管道内压力降低,造成空气吸入,使空气与煤气混合物达到爆炸范围,遇火产生爆炸。

  (2)煤气设备检修时,煤气未吹赶干净。又未做化验,急于动火造成爆炸。

  (3)堵在设备上的盲板,由于年久腐蚀造成泄露,动火前又未做试验,造成爆炸。

  (4)窑炉等设备正压点火。

  (5)违章操作,先送煤气,后点火。

  (6)强制供风的窑炉,如鼓风机突然停电,造成煤气倒流,也会发生爆炸。

  (7)焦炉煤气管道胶设备虽然已吹扫,并检验合格,如果停留时间长,设备内的积存物受热挥发,特别是萘升华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范围,遇火同样发生爆炸。

  (8)烧嘴不严,煤气泄露炉内,点火前未对炉膛进行通风处理。

  (9)在停送煤气时,未按规章办事,或者停煤气时,没有把煤气彻底切断,又没有检查就动火。

  (10)烧嘴点不着火,再点前对炉膛未作通处理。

  (11)煤气设备(管道)引上煤气后,未作爆发试验,急于点火。

  2、煤气爆炸的预防:

  (1)送煤气前,对煤气设备及管道内的空气须用蒸汽或氮气赶净,燃后用煤气赶蒸汽中氮气,并逐段做爆发试验,合格后,方可送给用户。

  (2)正在生产的煤气设备和不生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可靠断开,切断煤气来源时必须用盲板。

  (3)对要点火的炉子需用严格的检查,如烧嘴开闭器是否关严,有否漏气,烟道伐门是否全部开启,确保炉膛内形成负压,方可点火。燃后稍开煤气待燃着后,再调整到适当的位置。如点着火又灭了,需再次点火时,应立即关闭烧嘴伐门,对炉膛内仍需作负压处理,待煤气吹扫干净后再点焱达煤气。

  (4)在已可靠切断煤气来源的煤气设备及煤气管道上动火时,一定要经检查、化验合格后,方可动火。对长时间未使用的煤气设备动火,必须重新进行检测,鉴定合格方可能动火。

  (5)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或管道上动火,应保煤气的正常压力,只准用电焊,不准用气焊。同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

  (6)凡停产的煤气设备,必须及时处理残余煤气,直到合格。

  (7)煤气用户应装有煤气低压报警器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以防回火爆炸。

  (8)检修后投产设备,送煤气前,除严格搂标准验收外,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火源,有无静电入电的可能,然后才按第一条的规定送气。

  (9)停、送煤气时,下风侧一定要管理好明火。

  为了防止煤气爆炸,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人员必须对煤气设备作周密的检查,一切检查和化验必须有记录、有数据:在安全的基础上确认为无爆炸性混合气体时,才准操作人员工作。

  3、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1)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并迅速把煤气处理干净。

  (2)对出事地点严加警戒,绝对禁止通行,以防更多人中毒。

  (3)在爆炸地点40米之内禁止火源,以防止着火事故。

  (4)迅速查明爆炸原因,在未检明原因之前,不准送煤气。

  (5)组织人员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6)煤气爆炸后,产生着火事故,按着火事故处理。产生煤气中毒事故,按煤气中毒事故处理。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