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基本类别-林地
林地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土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防护林等各种林木的成林、幼林和苗圃等所占用的土地,不包括农业生产中的果园、桑园和茶园等的占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对林地所作的解释是:“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草林。
林地又分出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迹地和苗圃6个二级地类。
主要用于林业生产的地区或天然林区统称为林地。世界的天然林区主要分布在热带雨林带和亚寒带针叶林带,以及中、低纬度的山区。据1992年统计,世界森林面积为38.6亿公顷,森林覆盖率约为30%。我国宜林地面积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25%以上。1994年底我国森林覆盖率为13.9%。
土地的基本类别-园地
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包括果树苗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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